关于2021年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15:38

各区委党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省委党校《关于2021年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统一部署,自2021年起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并相应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一)调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

     2021年起,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二)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2021年全省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省委党校2021年8月30日发布《关于2021年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党校职称评审在2022年1月至6月进行,资格条件与2020年度相同,具体安排及通知在2022年1月中下旬发布。

 

请各相关申报人认真学习有关《通知》(附件1、2),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

1.省委党校《关于2021年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dx.gov.cn/xyxw/tzgg/content/post_154537.html

2.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zcwj/zcwj/content/post_7956438.html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2021年12月15日

纪检组举报来信请寄:广州市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邮政编码:510040)

邮箱:zzbjjz@gz.gov.cn

版权所有: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99号

邮编:510070

技术支持:中共广州市委党校信息网络中心 粤ICP备05085523号